一是加快顶层制度设计。配合全国人大做好《职业教育法》的修订工作,引导整个社会转变观念,把接受职业教育作为人生发展的一个非常有前途的选择和途径。
二是完善经费投入机制。完善政府、行业、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依法筹集经费的职业教育投入机制。建立完善中等职业学校生均拨款制度。完善扶困助学政策,逐步分类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除学杂费,提高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三是扩大教育资源。实施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支持在优化布局的基础上改善中等职业学校基本办学条件。
重点扩大职业教育比例较低的地区的中等职业教育资源。增加中西部贫困地区尤其是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高中阶段教育资源,使中西部贫困地区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都有机会进入中等职业学校就读。
四是加强师资队伍建设。继续实施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职业院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简称“国培计划”),扩大教育硕士招生规模,培养高层次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加大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培养力度,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中等职业学校“双师型”教师不足的问题。推进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务(职称)制度改革,探索在中等职业学校设置正高级职务(职称)。
五是改进招生管理办法。推动各地建立中等职业学校和普通高中统一招生平台,扩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生的区域范围和招生规模,切实落实普职大体相当的要求。加大优质中等职业学校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比例。建立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合作机制,探索课程互选、学分互认、资源互通。
六是改革人才培养模式。实施职业教育产教融合工程,推动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设置、课程内容、教学方式与生产实践对接,集中力量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学校,办好一批适应当地经济社会需要的特色优势专业。
七是助力精准扶贫。落实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的《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开展中等职业学校东西部联合招生合作办学对接活动,加大职业教育东西协作工作力度。兜底式支持西部地区省(区、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到东部地区接受优质中职教育。
总之,通过加强中职自身的发展与改革,形成在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过程中,普高与中职协调发展、齐头并进的良好局面,努力让每个人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