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新闻中心 科技前沿 学术交流 公告声明 招生培训 档案查询 联系我们
 
 
政策法规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
关于2010年治理教...
关于施行《高等学校信...
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
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
关于国际水路运输增值...
商务部关于下达201...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47条学校概况
页次:1/4页

 

您的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教学[201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

  2010年全国成人高校招生工作要继续加强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确保考试安全,严肃考风考纪。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优化工作程序和办法。牢固树立质量意识,保证新生质量。以考生为本,提高服务水平,努力营造公平、和谐的招生考试环境。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确保考试安全,促进考风考纪根本好转。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成人高校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成招办)要继续贯彻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全面加强教育考试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教学〔2004〕15号)及其他相关文件精神,健全考试组织机构,加强部门联动,严格从命题、制卷、运输、保管到评卷、核分等全过程的管理,任务到岗、责任到人。重点加大在试题试卷安全保密、防范和打击有组织群体性作弊、替考以及利用无线电设备作弊等方面的工作力度,确保考试安全、平稳、顺利实施。同时,要大力推进标准化考场建设,加强对监考人员的职责教育和业务培训,加强对考生“诚信考试光荣、考试作弊可耻”的宣传和警示,努力降低考场违纪率。

  二、严格执行政策规定,确保入学新生质量。各省级成招办要加强对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核工作,重点审查非本省(区、市)户籍考生,监控非本省(区、市)户籍考生报名比较集中的高校,防范大规模组织不具备学习条件人员异地报考、录取和学习。严格审核专科起点升本科考生的第一学历,严禁没有国民教育系列高等教育专科或以上毕业证书人员报考专科起点升本科。要在对考生成绩进行认真分析、基本满足成人高校培养要求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不得单纯为完成招生计划或为争取调整计划降低录取标准。

  三、优化招生管理办法,合理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成招办要根据社会需求和生源群体的不断变化,适时调整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2010年河北、内蒙古、河南和重庆等四省(区、市)将进行成人高校招生考生志愿填报时间和分省分专业计划编制方式的改革试点,即在保持现有报名和考试时间不变的前提下,先组织报名,然后参照报名情况制定并公布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再于考试结束后组织考生填报志愿。试点省市要认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并仔细研究本地区考生报名情况,指导高校科学、合理地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其他单位和相关高校要积极支持和配合,确保改革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四、提高认识,落实国家优惠政策。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成招办要充分认识国家鼓励高校毕业生服兵役和“下基层”对提高军队素质和改善基层干部结构的重大意义,按照《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接受成人本科教育招生办法(试行)》(教学厅〔2009〕6号文附件2)的要求,广泛宣传动员,积极沟通相关部门和高校,严格进行资格审查,细化操作程序和录取方案,提供周到便捷服务,确保国家对普通高职(专科)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和“下基层”服务期满后免试接受成人本科教育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五、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和重要事项告知制度。各省级成招办要按照“阳光工程”的要求,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全面、准确、及时向考生发布招生政策、报名资格、考试办法、录取规则以及成人高校办学资格、办学类型、录取结果和学费标准等信息。对于可能影响考生考试和录取的重要事项,如:考试违纪作弊处理规定,考生诚信档案的记入和使用,不符合专升本报名条件的新生将被取消入学资格等,应提前书面告知考生,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六、按时完成各

[1] [2]  下一页

 
 
   
 

中国职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19037653号-1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    http://www.unopgov.cn      邮箱:unopgov@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