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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月30日将迎来我国首个“全国科技工作者日”
 

  1.各地科协、科技厅(委、局)要根据工作实际,在当地组织开展相关活动。科协组织要发挥联系面广的优势,在科技人员集中的地方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积极邀请党委政府相关领导同志看望科学家代表和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各级科协组织的主席、副主席和科技厅(委、局)有关负责同志要积极主动地深入到科技工作者集中的科研院所、高校、企业,与科技工作者共同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要主动关心青年科技工作者、老科技工作者和女科技工作者。要积极为有困难的科技工作者排忧解难。

  2.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要结合学会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活动。举办学会优秀科技工作者(会员)表彰奖励活动,宣传报道优秀科技工作者(会员)的先进事迹;走访看望德高望重的老专家和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代表;集中开展个人会员发展工作;邀请青年科技工作者参加学会的各类学术交流活动;组织开展独具学科和领域特色的活动等。全国学会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要积极参加所在学会、所在单位举办的活动。

  3.高校科协要聚焦高校科技工作者的实际需求,开展形式多样的主题活动。举办高校优秀科技人才表彰奖励活动,宣传报道高校优秀科技工作者先进事迹;走访慰问高校科技工作者,听取对科技工作的意见建议;举办跨学科学术交流和青年科技沙龙活动和科技创新创业成果展览;利用学校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等开展科普活动;举办科学道德和科学精神宣讲,邀请德学双馨的科学家作报告等。

  4.企业科协要根据自身情况和行业特点组织开展技术创新竞赛、技术交流、企业科普、评选表彰企业先进科技工作者、走访老科技工作者等特色活动,塑造企业科协活动品牌。

  各地科协、科技厅(委、局)和全国学会要积极支持全国科技创新大会和中国科协九大代表在“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中发挥表率作用。

  三、认真筹备精心组织,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开展

  1.加强领导,统筹安排。要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对“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的领导和支持,努力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局面。要做好活动的设计和策划,统筹安排好与同期举办的全国科技周等重要活动的协调和衔接,丰富活动内容,充分发挥“同频共振”效果。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努力营造活动的浓厚氛围,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和新闻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终端的作用,加大对活动的宣传力度,让更多公众了解设立“全国科技工作者日”的意义,扩大活动的受益面和影响力。

  3.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相关单位要根据通知要求,认真组织、精心制定工作方案。要突出务实、高效、节俭的原则,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有关要求,不得铺张浪费,不得过分追求形式。

  4.认真做好总结。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活动开展情况,梳理总结典型经验,提出意见建议,为今后更好地开展“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提供借鉴。

  请各省级科协、科技厅(委、局)、全国学会于7月15日前报送2017年“全国科技工作者日”活动总结书面材料和电子版。各省级科协、全国学会报中国科协办公厅,各省级科技厅(委、局)报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中国科协办公厅

  联 人:陈晓明

  联系电话:(010)68571878

  传真:(010)68578092

  电子信箱:dfkxfy@cast.org.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3号中国科协办公厅

  (邮编:100863)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

  联 人:王俊峰

  联系电话:(010)58881720

  传真:(010)58881766

  电子信箱:kjhdz@most.cn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5号

  (邮编:100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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