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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劳动价值理论的三个通约——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研究
 

有关劳动价值理论的三个通约——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比较研究

 论文关键词:劳动价值论;价值尺度;资本;时间;技术
  论文摘要:我们从劳动、自然、资本生产三要素之间通约的角度,沿着经济思想史的脉络,将马克思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价值理论进行比较,分析两大经济学范式之间的区别与联系。排除自然对价值体系的影响,集中分析了劳动与资本的关系。我们认为不同程度的复杂劳动是劳动的一般形态,复杂劳动之间的通约系数应该考虑它在再生产中的地位,按照它在下一生产周期生产的产量来进行近似折算。人力资本和复杂劳动之间有互相通融的地方,它们都含有时间和技术的因素。衡量价值的量纲应是时间与技术的复合单位。在技术变化的条件下,不能单纯用劳动时间计量价值。

  一、自然之物与劳动、资本的通约——寻找不变的价值尺度
    分工和交换是人类社会进步的起点,是经济学最基础的分析层面。马克思经济学和以正统自居的新古典经济学都是从这里着手开始经济理论体系的搭建。两者都遇到了同样的技术性间题:为使交换成为现实,必须构造出相互交换商品之间的相对价格体系。除去两者所被赋予的不同意识形态,其实他们是从不同的角度和层次对同一问题的回答。其根本的区别在于,新古典经济学认为决定财富的生产要素是土地、劳动、资本的三位一体;马克思经济学认为资本从逻辑上讲只能是自然和劳动的产物,所以在这些要素中,只有土地和劳动才是有关财富形成的终极要素。
    认为价值是由土地和劳动共同创造的第一人是配第。配第在考虑价值量的决定时企图把土地和劳动通约,他用土地的面积、自然年生产力和劳动者的谷物工资及劳动时间来进行劳动和土地之间的换算。川但是他受到了重农学派的影响,没有解释作为土地之外的自然之物与劳动之间的通约。为克服这一间题,斯拉法也作了解答。假定商品是用商品生产出来的,即A商品的价格由生产A的劳动以及为生产A所耗用的B,C,D……Z商品来决定,这样就得到一个方程;同理B商品的价格又由生产B的劳动以及为生产B所耗用的A,C,D……Z商品来决定。依次推理,C,D……Z商品都可以作出如上分解,从而构成一个庞大的物质生产的投人一产出方程组。加上劳动变量,消去一元,求解该方程,就得到了一种相对价格体系,川也就是李嘉图苦苦追求的“不变的价值尺度”。这个理论完美地实现了劳动与物质的通约。斯拉法通过“标准生产体系”,用数学证明了利润与工资分割经济剩余的比例不会对价格体系产生影响。也就是说,通约后的价格体系可以换算成以劳动时间计量的单位,并且不再受资本构成的干扰。这就提高了劳动价值理论的纯洁度,解决了李嘉图面临的难题。但是斯拉法的生产体系是线性的,意味着这种价格体系只是在固定不变的技术条件下才能够成立。在一个动态的技术可以变化的社会里,价值尺度将会受到影响。
    斯密面对这一难题,干脆抛弃了自然之物。而马克思非常重视自然之物与价值之间的关系。他批驳了财富是由人类劳动唯一生产出来的观点,认为自然之物构成使用价值,是价值的物质承担者。马克思通过定义明确区分了财富与价值,排除了自然之物的原始价格对劳动形成的价值量的影响。但是这样就产生了一些问题,财富归根到底都可以分解为自然与劳动,而不可能分解为单一的劳动。那么这个“终极之物”是如何定价的呢?
    人类社会之初,假设自然资源是充沛并可自由支取的,如阳光与空气,必定没有价值和价格,因为它们不是交换的对象。一旦出现了稀缺,就会有先占权或暴力创制的种种产权。马克思写道:“只有一个人事先就以所有者的身份来对待自然界这个一切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的第一源泉,把自然界看作隶属他的东西来处置,他的劳动才成为使用价值的源泉,因而也成为财富的源泉。这些产权的取得,显然是来自于先于生产和交换的非生产的制度因素,它赋予自然资源以垄断价格,使“不具价格的东西也获得了价格”。简化掉开采成本的影响,它是权力对劳动所创造的价值的再分配,它的量的决定是权力斗争的结果,即维持资源产权的资本化费用参与剩余价值分配从而获得地租的过程。所以诺思称赞马克思所强调的所有权在经济组织中的重要作用是重大贡献。
    自然资源的资本定价理论是由当代新古典经济学的代表人物索罗较早提出的。他试图深究三要素之间的相互关系。他把资源视为资本,扣除开采成本和供求的影响后,当预期的资源市场价格上涨幅度高于利率时,业主就倾向于较早开采,反之亦然。这样根据利润最大化的假设所达到的均衡,按照现实的开采量和利率,就可以倒求出现存资源的价值,完成自然资源与资本的通约。然而资源存量的勘察开采和转换替代取决于不确定的技术条件。一般来说,资源存量是未知量,而存量的多寡将直接影响价格体系和对未来价格的预期,使得情况更加错综复杂。
    用现金流资本化的方法把资源与资本通约存在同样的问题,不仅要假设利率不变,还必须假定现金流是永续和稳定的。自然资源所带来的垄断利润和租金在长期中不可能保持稳定。不确定的技术和自然资源存量的变化将对现金流产生直接的影响。
    两大经济学范式都试图把自然之物通约掉,使用的方法不同,是为了服务于不同的目的。新古典经济学把一切能够带来稳定的现金流的东西统统资本化,是为了论证给这种现金流带来保障的制度的合理性;而马克思要揭示剩余价值在资本主义制度下不断增殖的社会过程中的矛盾,所以必须把规模报酬递增内生化。报酬递增的规律只有在价值的世界里才能找到,自然世界受物质和能量守恒原理制约,不可能产生报酬递增,所以马克思要抽象掉使用价值对价值的影响。无论如何,把自然之物通约掉,可以使我们集中讨论劳动和资本这个更为核心的问题。
    二、不同劳动之间的通约—实践尺度与理论尺度的背离
    劳动价值论必须解决不同种类的具体劳动之间的计量及可加性的通约问题。马克思用劳动时间来计量同质的抽象劳动,但对不同的具体劳动之间的换算通约却没有过多涉及。
    马克思排除了劳动者的察赋差异,认为人类抽象的劳动是同质的。斯密也是这样。他认为:“人们天赋资质的差异实际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么大。人们到了壮年,分别选择不同的职业,好象是由于不同的天资,但在多数场合,天资的差异与其说是分工的原因倒不如说是分工的结果。然而在现实中,“由于总体工人的各种职能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复杂,有的比较低级,有的比较高级,因此他们的器官,即各个劳动力需要极不同的教育程度,从而具有不同的价值。因此工厂手工业发展了劳动力的等级制度。与此相适应的是工资制度”。

    马克思用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换算来说明不同等级的具体劳动之间的通约,“生产力特别高的劳动起了自乘的劳动的作用,或者说,在同样的时间内,它所创造的价值比同种社会平均劳动要多”。至于这种换算所必须的自乘系数又是什么决定的,马克思认为,“各种劳动化为当作它们的计量单位的简单劳动的不同比例,是在生产者背后由社会过程决定的”。但是马克思没有详细论证这种“生产者背后的社会过程”,从而留下了广阔的探讨空间。
    庞巴维克对此进行质疑:“依照什么比例复杂劳动产品的价值可以转化为简单劳动,这是不确定的,不可能预先根据复杂劳动所固有的任何性质加以确定。它只是实际交换关系所决定的实际结果。”这个批评可以说是切中要害。要把现实中不断生成变化的“生产者背后的社会过程”在理论上用简单倍乘系数固定地表达出来,无疑是极其困难的。对此,希法亭辩护说,庞巴维克把揭示价值规律的“固有性质”的“理论尺度”同作为“实际结果”的“实践尺度”混同起来了。在希法亭看来,理论尺度似乎没有必要和实践尺度相吻合。希法亭为马克思的辩护,如同麦克库洛赫为李嘉图的辩护,并没有为劳动价值理论增添有分量的理论价值。这种价值尺度的两分法实际上等于承认了两种尺度之间的背离。要想取得理论上的进步,我们必须找到新的理论尺度,使之与实践尺度相符合。
    对于不同劳动之间的通约,新古典经济学用供求理论来解释,认为劳动力等级和工资体系,都是在劳动力市场上讨价还价的均衡的结果。但是结构上的均衡无法解释总体上的非均衡—失业。虽然凯恩斯极力反对劳动价值论,他却站在西方经济学立场上第一个从总量的角度上思考劳动就业量的决定的问题,用失业的现实反对新古典经济学关于劳动力的供求理论,从而与马克思有了相通的地方。
    凯恩斯写道:“所以在讨论就业理论时,我只想用两种数量即币值量及就业量。前者是绝对齐次性,后者可变为齐次性。因为只要各种劳工以及助理员之间之相对报酬相当稳定,则为计算就业量起见,我们可以取一小时普通劳工就业为单位,而一小时特种劳工之就业,则依其报酬之大小加权。在凯恩斯看来,构成总量的不同劳动之间是可以通约的,这个通约有两层含义:一是用具有代表性的“普通劳工”的劳动时间来作为劳动就业的基本计量单位;二是利用市场上形成的报酬体系作为加权来换算不同种类的劳动。以“新剑桥左派”为代表的西方经济学家发展了凯恩斯的第一层含义,认为“工资率决定物价水平”,市场上的讨价还价只是使得工资率围绕一个基准上下波动,而工资率的决定力量只能在“生产者背后的社会过程”中寻找,从而把目光转向习俗、历史、法律等长期社会因素,以及劳资双方阶级力量的对比。他们不自觉地涉及了价值的“绝对尺度”,猛烈抨击了新古典经济学的研究方法。虽然他们并不赞成劳动价值论,但是沿着这些观点可以找到两大经济学范式之间关于价值理论的融通的线索。
    而大多数西方经济学家囿于市场理念和均衡思想,把目光集中在第二层含义上,就连以研究劳动价值论著称的米克也写道:“(各种不同的劳动)在理论上必须换算,在实际上换算不是根据准确的尺度,而是根据在市场上的讨价还价。米克认识到了不同劳动之间通约的理论困难,却又试图用理论和实践两种尺度进行调和。这个做法不过是对希法亭的回应。
    三、劳动与资本的通约—价值尺度的两维刻度
    资本与劳动是两大经济学范式的基本概念,而越是基本的概念越是深奥复杂。资本在不同语义里歧义颇多,没有统一的解释。本文认为,资本定义要满足下列条件:第一,完全抽象掉具体物质的内容,我们已讨论过对“终极之物”的通约问题。第二,包含有时间因素,否则就无法解释利息的时间性质。第三,包含有生产力的技术性因素。这是资本的传统语义里的基本内容。
    最传统的观点就是认为资本是实物资本,是机器设备、原材料、生产工具或是过去积累的物化的劳动。这显然不满足上述条件一。认为资本是生产条件和环境的总和等观点,虽侧重历史的演化,但是内涵过于宽泛,无法做时间上的分析,不能说明利息的产生,不满足条件二。西尼耳的“节欲论”是纯心理的概念,节欲一年与一个月显然是不一样的,它包含了时间因素,并且排除了物质因素。但是单纯的“节欲”什么也创造不出来,储蓄不能够自动地转化为投资。所以,他的观点不满足条件三。庞巴维克的“迁回生产”是最接近满意程度的资本概念。他的迁回生产过程又是和时差利息论密切相关,迁回生产在经历一个较长的时间后能够带来更大的生产力,所以满足上述三个条件。按照他的定义,资本是一种迁回的生产手段,所有资本在生产过程中可以按照等级排序,处于迁回生产顶端的是高级资本。虽然庞巴维克极力反对劳动价值理论,但是“迁回生产”与马克思的资本定义也有相通的地方。马克思认为资本是“能够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是“处于运动过程中的价值,从自身出发并以加大的量回到自身”。资本在形式上表现为可变与不变资本,其实质功能却是通过不断的再生产的循环来实现自身不断增殖的终极目的。马克思和庞巴维克都继承了欧陆哲学的思维传统,在资本定义中彻底排除了实物概念,重视时间和技术的因素,强调再生产循环的社会过程,认为资本是流量而不是存量,是面向未来的不确定的更大产量或价值,而不是对已知的过去的盘点。
    于是,迁回生产和复杂劳动也就有了融通的地方。劳动过程不是简单的物质能量的转换,最鳖脚的建筑师也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人类使用实物资本的生产过程是有意识的能动的复杂劳动,也是迁回生产的开始。复杂劳动与经验、技能、知识、资本等因素密切相关。掌握的知识越多,操纵的资本越高级,劳动的复杂程度越高。斯密最早对此有所认识,他把“社会上一切人民学到的有用才能”也算做与实物等同的资本;而舒而茨发展的人力资本理论更加贴近了复杂劳动的概念。它们的形成都需要“教育培训”和经验积累;其目的都是为了递增的报酬或增殖的剩余价值。
    随着时间推移和社会进步,生产过程越来越“迁回”,社会的人力资本存量越来越大,“整体工人”的劳动程度也越来越趋于复杂,社会生产力也越来越大。马克思认为在劳动中劳动者和生产资料是紧密结合的,“自然物本身就成为他的活动器官……延长了他的自然的肢体”。这种延长了的肢体,或者说,由人类所掌握的经验、技能和知识外在地转化的能够操纵的实物资本,就成为社会平均的复杂劳动程度的标志。不仅如此,个别劳动越是复杂,所能够操纵的实物资本也越高级。这里的操纵不是直接的操作,它指的是复杂程度较高的劳动处于迁回生产过程中的较高地位,掌控着所有下游的低级实物资本,代表着先进的生产力。它在再生产中发挥着更为重要的作用,一方面生产出更多的产量和使用价值,另一方面还担负着进一步技术创新的任务,使得迁回生产的链条继续延伸。因此,复杂劳动通约为简单劳动,应该按照它们在迁回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进行系数折算。
    至于系数折算的具体方法,本文只能作出粗浅的尝试。如果按照复杂劳动所掌控的实物资本量进行折算,存在着上文讨论过的实物资本的加总悖论,使得这个方法并不可行。我们可以尝试按照复杂劳动在下一个生产周期所带来的产量和使用价值进行折算。产量和使用价值可以用货币量加总,同时在技术上也可以预期。通过技术上的统计,就能为实际折算提供现实资料。当然这只是近似地换算,是价值决定因素中的实践尺度。这并不意味着使用价值量决定价值量,归根到底,这个系数是在迁回生产的过程中复杂劳动的特性所决定的。诚然,产量和使用价值并不是再生产的唯一目标,理论尺度与实践尺度仍然有偏离;但是通过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价值实践尺度,比在市场中形成的尺度较少地受到偶然因素的干扰,能够最大程度地接近理论尺度。

    有人用复杂劳动所耗费的时间和培训、教育等费用为基数来进行系数折算。这些时间和物质耗费是一种沉没成本,只能说明过去而不能面向未来。只有通过对复杂劳动在再生产过程中的作用和地位的衡量,才能够揭示动态的“生产者背后的社会过程”。因为人类的学习、技术的进步是加速度的变迁过程,复杂劳动的折算不仅仅是简单的倍乘,而是非线性累积的指数乘积。也只有在扩大再生产的循环中,依据未来的产量和使用价值,才能够反映这种系数的指数特征。
    复杂劳动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概念,在劳动价值论中占据关键地位。在迁回的扩大再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不同等级的复杂劳动,是劳动的一般形态,反映了资本(生产资料)和劳动者相结合的特性和劳动对资本(生产资料)的利用程度,是劳动与资本通约的桥梁。所以,价值量是对复杂劳动的计量。对于同等程度的复杂劳动,可以用劳动时间计量;对于不同程度的复杂劳动,必须先折算它们的换算系数。从以上论述可知,这个系数必然也包含了技术的因素。所以说,时间与技术是价值尺度的两维刻度。
  四、通约的量纲——一种新的理论尺度
    由此可见,复杂劳动与简单劳动的通约矛盾不能依靠单纯的时间标准来解决。如果以劳动时间为单位,则人寿期百年,所有人创造的价值就大致等同,这与现实显然不一致。马克思认为价值量是由劳动时间决定,并且不受技术变动的影响,但是这样就不能进行不同复杂程度的劳动之间的通约。如果要进行不同复杂程度的劳动之间的通约,就要折算它们之间的技术含量,承认技术对价值的影响。为了解决这个两难问题,利用综合时间和技术的复合单位来定义价值是惟一的出路。正如牛顿在自然哲学里对质量的定义表述为每单位加速度的力,价值的量纲应该表述为时间与技术的复合单位。
    让我们再次回顾一下庞巴维克的话:“马克思从古代的亚里士多德那里发现了一种思想,即没有等同性就不能交换,没有可通约性就不能等同..…在交换的场合,事情是以商品所有权的变化为结束。这宁可表明存在某种导致变化的不均等和优势。当某些复合体彼此密切接触时,就会产生某种新的化学组合..…事实上,在现代政治经济学家看来,古代经院学者关于被交换商品中存在某种等同的理论是不能成立的。庞巴维克的原义是批评马克思逻辑“三大步”的第一步,即相互交换的商品中包含有等量的质。他的意思是说,商品的交换,就像是能量的流转,总是由“不均等和优势”肇始,并且终结于这种“不均等和优势”的消洱。这个说法是有启发的。不同的分工造成了不同的技术和察赋差异,从而具有了李嘉图式的“相对比较优势”。这种比较优势,不仅可以解释国际贸易,同样可以解释国内的一般性的商品交换。价值的流通,正是基于这种相对优势,从而使得买卖双方有利可图。
    这样,价值的复合单位在现实生活中就能够找到根据。在交换中,出于对相对优势的衡量和比较,人们一方面需要计算由劳动时间来计量的实际成本,另一方面也需要对相互之间的生产技术条件和机会成本进行估算对比。马克思写道:“不同部门的生产力水平不能直接比较。我们不能因为生产一盎司金与生产一吨铁需要同量劳动时间,就说金的生产力低于铁。可见,时间与技术因素必须综合地考虑在一起才能在交换中进行相对优势的比较。当金与铁交换时,生产铁的工人会计算在自己现有掌握的技术下生产一盎司金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同样生产金的工人也会计算由自己来生产一吨铁所需要的劳动时间。当各自都估算出自己的比较优势时,交换就发生了。估算中依据的时间和技术,就产生了新的“价值的理论尺度”。
    新的“价值的理论尺度”会受到各种偶然因素的影响,比如供求的数量、讨价还价的势力等等。但是它的决定性的因素,是能够保证再生产的顺利进行。所以恩格斯说:“价值是生产费用对效用的关系。价值首先是用来解决某种物品是否应该生产的问题,即这种物的效用是否能抵偿生产费用的问题。只有这个问题解决之后,才谈得上运用价值来进行交换的问题。而生产费用,在不同的技术条件下显然是不同的。只有把劳动时间和技术条件结合考虑,才能判断出一宗交换“值不值得”,判断出该商品的价值能否保证它的再生产。
    马克思定义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来构造一种标准的社会平均技术条件。对于生产同一种商品的不同生产者来说,这是合理的,而对于资本构成不同的众多品种商品的生产者来说,就不太现实了。“社会必要劳动时间”与斯拉法的“标准生产体系”一样,排除了技术变动的可能性,不能够反映动态的社会过程。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新的“价值的理论尺度”也需要综合考虑时间和技术。
    时间不仅是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也是哲学家思考的对象。伯格森区分了“真正的时间”和“科学的时间”,认为人类生命延绵的真正时间是不可衡量的。至少,这句话启示了单纯用钟表的劳动时间来衡量价值的困难性和复杂性。过去一小时的劳动与现在一小时的劳动即使在生理上是无差别的,在社会意义上也会有极大的差别。时间并不是均衡的流程,因为社会进步和技术发展总是加速度的。如果说价值量是单纯由劳动时间决定的,那么这个时间是过去生产该商品的时间还是现在再生产同种商品的时间呢?可见,时间和技术关系的理解是本文的关键所在。等量劳动时间创造等量价值,是在不变的技术条件下起作用的规律。当社会呈现整体的技术进步,或者个别劳动中所包含的技术因素起了变化,价值的衡量就要考虑重新计算。
    从两大经济学范式相互通融的角度来理解价值理论,不仅解决了复杂劳动的通约问题,而且长期困扰劳动价值论的其他难题也都迎刃而解。同时,可以更为清楚地看到两大范式之间的区别与联系,它们各自坚持了价值尺度的时间维度和技术维度,“新的理论尺度”为它们的通融搭建了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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