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变着经济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的观念与意识。
少数民族地区需要发展,国家就要给他们输送人才。改革开放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加大工作力度,初步建成了包括幼儿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高等教育在内的民族教育体系。
一项项措施,紧扣民族教育发展的需求:
高校对少数民族考生适当放宽录取标准和条件,开办专门招收少数民族学生的民族班、预科班;
积极发展民族地区的高职(专科)教育,培养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
编译出版各类少数民族文字教材3500多种,总印数1亿多册;
……
一项项政策,推动民族教育发展的跨越:哈萨克族、朝鲜族、满族、蒙古族、维吾尔族、壮族等少数民族的成人文盲率已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强化政府职责:让教育的阳光普照困难群体
如何办理入学手续,须提供哪些材料,定点学校的地址、联系人和电话号码……在安徽省合肥市,一份由教育部门印制的《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温馨提示》,消除了进城务工农民的“心病”。
全国各地都在加快给予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同城待遇”的步伐:将进城务工农民随迁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全市义务教育总体规划;进一步增加定点公办学校的数量;推进零障碍入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学问题,是我国在城镇化加速过程中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我国政府推进教育公平面临的巨大挑战。
承诺,始终未变。政策,不断推进。
2006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将接纳非户籍居住地上学的儿童纳入政府管理的范畴;
2009年,中央财政下拨20亿元,专项用于补充接收农民工随迁子女的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公用经费和改善办学条件等;
2010年,全国各地基本建立起多部门分工协作、共同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工作机制,一些地区还通过设立助学金等方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学……
目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小学和初中就学的人数达到997.1万。其中,在公办小学和初中就读的分别占77%和80%。
这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更是政府执政为民的体现:推进教育公平,让困难群体沐浴在公共财政的阳光下。
无论是保障女童受教育机会,还是改善残疾人受教育条件,我国政府带领社会各界付出了巨大努力:
《中国妇女发展纲要》《中国儿童发展纲要》《残疾人教育条例》……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利提出了行动纲领。
“希望工程”“春蕾计划”“中国扫盲行动”……一系列公益项目在扶助贫困女童接受教育和扫除妇女文盲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2009年,新中国迎来60华诞之际,一组统计数据再次向外界展示着中国推进教育公平的成绩:
男女受教育机会大体相当——全国小学、初中、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女生数量分别占在校生的46.3%、47.3%、48.2%和49%。
特殊教育事业显著提升——全国共有特殊教育学校1672所,在校学生42.8万人。其中,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学生约占总数的65%。
成就,举世瞩目。未来,重在践行。
2010年6月2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并通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这份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目标的教育蓝图,用向社会各阶层公开征求意见的方式,体现着教育公平人人享有的理念。
困难,依旧重重。挑战,依然严峻。
但透过这份蓝图,全世界可以清晰看到,在这个有着13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有教无类”的期盼逐步实现,“学有所教”的图景正待展开,教育公平之路将越走越宽。
摘自:中国政府网 2010年7月11日
(责任编辑 张珏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