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营造激励创新的良好生态
积极营造公平、开放、透明的市场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改进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的准入管理和产业准入制度,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建立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形成有利于转型升级、鼓励创新的产业政策导向,营造勇于探索、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文化和社会氛围。
(二十七)实行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鼓励创业、激励创新
117.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研究降低侵权行为追究刑事责任门槛,调整损害赔偿标准,探索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完善权利人维权机制,合理划分权利人举证责任。
118.完善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明确商业秘密和侵权行为界定,研究制定相关保护措施,探索建立诉前保护制度。
119.研究商业模式等新形态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办法。
120.完善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积极发挥知识产权法院的作用,探索建立跨地区知识产权案件异地审理机制,打破对侵权行为的地方保护。
121.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强化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加强知识产权综合行政执法,将侵权行为信息纳入社会信用记录。
122.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完善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网海外维权信息平台建设和知识产权海外服务机构、专家名录。
(二十八)打破制约创新的行业垄断和市场分割,营造激励创新的市场环境
123.加快推进垄断性行业改革,放开自然垄断行业竞争性业务,建立鼓励创新的统一透明、有序规范的市场环境。切实加强反垄断执法,及时发现和制止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等垄断行为,为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拓展空间。
124.打破地方保护,清理和废除各地妨碍全国统一市场的规定和做法,纠正地方政府不当补贴或利用行政权力限制、排除竞争的行为,探索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二十九)改进市场准入与监管,完善放活市场、拉动创新的产业技术政策
125.改革市场准入制度,制定和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对未纳入负面清单管理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126.破除限制新技术新产品新商业模式发展的不合理准入障碍。对药品、医疗器械等创新产品建立便捷高效的监管模式,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多种渠道增加审评资源,优化流程,缩短周期,支持委托生产等新的组织模式发展。
127.对新能源汽车、风电、光伏等领域制定有针对性的准入政策。
128.完善相关管理制度,改进互联网、金融、环保、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等领域的监管,支持和鼓励新业态、新商业模式发展。
129.改革产业监管制度,将前置审批为主转变为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为主。
130.明确并逐步提高生产环节和市场准入的环境、节能、节水、节地、节材、质量和安全指标及相关标准,形成统一权威、公开透明的市场准入标准体系。健全技术标准体系,制定和实施强制性标准。
131.加强产业技术政策、标准执行的过程监管。建立健全环保、质检、工商、安全监管等部门的行政执法联动机制。
(三十)推动有利于创新的要素价格改革,形成创新倒逼机制
132.运用主要由市场决定要素价格的机制,促使企业从依靠过度消耗资源能源、低性能低成本竞争,向依靠创新、实施差别化竞争转变。
133.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将资源税扩展到占用各种自然生态空间。
134.推进环境保护费改税。
135.完善市场化的工业用地价格形成机制。
136.健全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实现劳动力成本变化与经济提质增效相适应。
(三十一)培育创新文化,形成支持创新创业的社会氛围
137.发展众创、众筹、众包和虚拟创新创业社区等多种形式的创新创业模式,研究制定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