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扎实推进法治人才培养,大力营造依法治教环境
高校是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在服务全面依法治国方略方面肩负着重要历史使命。高校法治人才培养要坚持以我为主、兼收并蓄、突出特色,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深入研究和解决好“为谁教”“教什么”“教给谁”“怎么教”的重大问题。同时,各类人才培养都要按照这一要求,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教育系统要努力成为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示范领域,各地各高校要大力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的意识和能力建设,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
1. 确保正确的法治理论引领。要不断巩固和发展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在高校法学教育和研究阵地的指导地位。坚持立德树人、德育为先导向,法治和德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着力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强化法治人才培养的政治方向,使学生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加强法学基础理论研究,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总结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实行法治的成功经验,围绕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推进法治理论创新,发展符合中国实际、具有中国特色、体现社会发展规律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
2. 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学科体系。要坚持立足中国、借鉴国外,挖掘历史、把握当代,关怀人类、面向未来的原则,推动构建体现中国国情,反映中国实际的法学学术体系、教材体系和知识体系,努力以中国智慧、中国实践为世界法治文明建设作出贡献。加快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的编写和统一使用,推动教材体系向教学体系转化,把教材优势转化为教学优势,强化高等法学教育课程设置、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确保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最新成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丰富实践、法学学科领域最新进展全面准确体现在课程教学中,提高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
3. 抓好法学卓越人才培养。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要深入实施“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大力引进优质司法资源进入高校、进入课堂,成为优质的教育资源,打破高校与社会之间的制度壁垒,增强校地合作,进一步拓展高校与法治工作部门合作的新模式、新路径,实现培养目标共同制定、课程体系共同设计、优质教材共同开发、教学团队共同组织、实践基地共同建设,探索形成常态化、规范化的法治人才培养机制。
4. 加强法学教师队伍建设。要着力提升法学专业教师思想政治素质,引导教师坚定理想信念,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理论和实践相结合,多用正能量鼓舞激励学生。要帮助法学专业教师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做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坚定信仰者、积极传播者和模范践行者。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法学类重点教材任课教师开展全员培训,切实做到“先培训、后上课”。继续加大高等学校与法治工作部门人员互聘“双千计划”实施力度,扩大覆盖面,建立健全法治工作部门和法学院校、法学研究机构人员双向交流长效机制。
5.深化全面依法治教。要完善教育法律体系,加快立法修法步伐。落实《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教的若干意见》,深化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教育行政执法体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各部门、各地抓紧研究出台配套改革政策,进一步规范优化审批流程。继续做好行政审批取消后的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推进依法办学,推动完善以章程为基础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把章程落实在学校日常运行中。把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作为评价学校的重要内容,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