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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17年教育厅局长

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按照教育部《2017年教育信息化工作要点》的部署,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教育部干部培训班次计划〉的通知》(教人厅函〔2017〕4号)的安排,拟于2017年10月~12月举办8期“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以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关于信息化的战略部署,贯彻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教育信息化十年发展规划和教育信息化“十三五”规划,宣传教育信息化政策方针,推广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典型模式,交流学习教育信息化应用驱动和机制创新的先进经验,提升推进教育信息化工作的能力。

  二、培训对象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教育信息化分管负责同志、职能处室负责同志,部分市县教育局局长。优先保证新任职同志和未参加过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的同志参加,已经参加过2015年和2016年教育厅局长教育信息化专题培训班的同志原则上不再参加。名额分配见附件1。

  三、培训方式

  培训班将主要采用专题报告、案例分析、经验交流、现场观摩、分组研讨、汇报展示等方式进行。

  四、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班共8期,定于2017年10月~12月期间,在中山大学、西安交通大学、中国电信学院、中国联通学院、中国移动培训基地等地举办。具体安排见附件2。

  五、培训费用

  培训班的培训费(含食宿费)由教育部干部教育培训专项经费、中国电信集团公司合作培训经费、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培训经费和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合作培训经费支持,其他费用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

  六、报名事宜

  1.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严格按照培训对象要求和《学员名额分配表》(附件1)分配的名额认真选派参训人选,分期填写《学员报名汇总表》(附件3),并从每期培训班的学员中指定1名本省(区、市)负责人,于开班一周前以电子邮件形式报至相应的承办单位。

  2.为贯彻落实《教育部 云南省人民政府加快滇西边境山区教育改革和发展共同推进计划(2012-2017年)》《教育部 江西省人民政府共建赣州市教育改革发展试验区战略合作协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支持毕节贫困山区教育改革试验区有关工作的意见》,请云南省、江西省、贵州省统筹安排参训人选,优先保障滇西地区、赣州市和毕节市的培训需求。

  3.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任昌山,010-66096457。各期培训班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报到事宜详见报到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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