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政策法规 新闻中心 科技前沿 学术交流 公告声明 招生培训 档案查询 联系我们
 
 
政策法规
人社部开展“世界青年...
去产能涉及百万职工分...
人社部举办“两学一做...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
关于进一步推进人力资...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
商务部令2017年第...
关于开展青少年学生诚...
关于做好2017年普...
刘延东强调:办好人民...
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习近...
关于做好2017年山...
2017年全国职业教...
浙江省教育技术中心关...
关于公布2017年度...

首页 上一页 下一页 尾页
共有47条学校概况
页次:2/4页

 

您的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商务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

  (三)增强辐射能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7.联动传统产业。鼓励示范基地结合地方经济发展特点,推动电子商务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民生服务、文化娱乐等产业的深度融合。引导电子商务企业延伸产业链条,加强纵向整合,助力电子商务精准扶贫,拓展民生消费新领域,提升国际贸易便利化水平。鼓励企业建设信息化追溯系统,提升品牌价值,推进流通创新发展。

  8.发挥辐射作用。进一步充实示范基地电子商务服务资源,提升服务水平,打造区域性电子商务服务辐射中心。面向地方优势产业和重点企业,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资源对接服务,提升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水平,带动地方产业加速转型升级。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商务部对示范基地建设工作进行总体布局、统筹协调和政策指导。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及示范基地所在城市的商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示范基地建设工作的规划布局,制定建设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级商务部门要增强责任意识,发挥牵头作用,充分利用跨部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调,进一步建立健全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制度,落实保障措施。

  (二)完善政策支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充分重视示范基地的建设工作,积极争取所在地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和条件,在示范基地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搭建政产学研和人才培养体系、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等方面给予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优化营商环境。探索建立适应电子商务新模式新业态发展规律的政策环境。在示范基地内深化推动政府 “放管服”改革,加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力度。创新监管手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侵权假冒、虚假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实施动态管理。商务部将按照示范基地建设工作总体部署,细化和完善示范基地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创业就业、孵化创新、绿色流通等重点发展方向。制定综合评价管理办法,建立工作机制,开展定期评估。结合各地电子商务发展情况,加强分类指导和动态管理,鼓励争先进位。通过优胜劣汰进一步优化示范基地发展布局,提升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发挥示范作用。

  (五)加强宣传推广。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示范基地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梳理典型案例,加强宣传推广。商务部将组织开展示范基地工作交流,通过情况通报、考察座谈、交流培训等方式,推广典型经验,扩大示范效应。


                                           商  务  部
                                         2017年1月17日

上一页  [1] [2] 

 
 
   
 

中国职业技术人才管理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鲁ICP备19037653号-1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中街    http://www.unopgov.cn      邮箱:unopgov@126.com